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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和商标的“关系”亲近,要不要“在一起”?
来源:商标圈 2018-05-18 02:50:02 阅读(1014)
摘要:版权和商标的“关系”很亲近,一不小心就会“认错”,怎样区别这二者呢?

  版权和商标的“关系”亲近,要不要“在一起”?


  版权和商标的“关系”很亲近,一不小心就会“认错”,怎样区别这二者呢?

版权和商标

  版权和商标的区别之处

  1、商标注册下来后,别人不能在同类注册,而版权别人可以登记。

  2、商标主要针对的是产品和服务,版权指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商标有图案,登记了版权,就证明这个商标是由你设计的,你拥有这个图案的创作权。

  3、保护的时间不同,版权保护:自然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法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而商标的保护期是十年,你到了十年之后需要进行商标续展。

  4、版权申请时间快,4-6个月可以拿到证书,弥补商标申请时间缓慢的不足,弥补客户没有进行全类注册的空白,多类做不成,可以做版权。

  5、商标具有专用权,在单个类目的保护能力更强,版权保护范围更加广泛,具有在先权利。

  申请商标的同时登记版权的好处

  1、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著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

  申请注册商标,都有明确的产品类别,如果想全面保护,花费很大。而版权登记的保护范围覆盖45个类目,任何服务行业和商品都受保护,可以有效的防止他人用相同的图形申请注册其他类别商品的商标。

  2、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标图形,没有用在商标上。

  用在别的地方了,并且用以建立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就可以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因为那时,商标法就管不了了。

  3、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下证书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提高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

  4、“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

  如下案例:浙江一位经营网店的柴先生,注册了一个商标并已通过商标局核准下证,但没使用多久,却被人起诉侵犯了著作权(及版权),柴先生为此赔偿了7000元,还不得不注销商标。

案例截图

  截图来源:宁波城事 中国宁波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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