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60-333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根据《杭州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规定,对2018年杭州名牌产品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制造业产品
1、申报产品为企业主导产品,该产品上年度销售额达到6000万元以上(含 6000 万元),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产品上年度销售额放宽到 3000 万元以上;中小企业申报产品上年度销售额达 2000 万以上(含 2000 万元);
2、申报产品上年度销售额居全国同类行业前五位、省内同类行业前三位的,不受销售门槛限制;
3、申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通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 HACCP 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
4、申报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居全省同类产品前列,能提供近三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二)农业产品
1、申报产品为企业主导产品,该产品上年度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2、产品实物质量水平居全市同类产品前列,按照产品标准或农业地方标准组织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均实施标准化管理;
3、拥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能提供近三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三)服务业产品
1、申报产品(服务项目)为企业主导产品,且归属生活性服务行业(包括电商企业),该产品(服务项目)上年度销售额达到 1200 万元以上;
2、申报产品(服务项目)为企业主导产品,且归属生产性服务行业,该产品(服务项目)上年度销售额达到 4000 万元以上;
3、企业(电商企业除外)需通过有效的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电商企业需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并有效运行。
二、申报时间
2018年2月14日前,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自愿基础上申报(即从邮箱返回回执)。
三、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4〕9号)规定,“新获得杭州市名牌产品的,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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