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资讯详情页
杭州萧山发布“人才新政25条
来源:杭州人社 2019-10-12 04:49:10 阅读(2556)
摘要:杭州萧山发布“人才新政25条,细数有哪些人才政策。

1、实施院士专家顶尖人才引进计划给予全职引进院士专家500万元生活补贴,给予院士领衔项目最高1亿元资金扶持。依托湘湖院士岛建设首批“浙江院士之家”,力争到2022年全区累计引进院士专家70名以上,其中新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图灵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30名以上。

2、推进“5213”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区“5213”计划项目,可享受最高600万元资金扶持,特别重大项目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资金扶持。力争到2022年全区新增市级以上领军人才100人以上。

3、完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育计划。遴选一批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和800万元项目资助。对社会认可、成果明显的项目最高追加项目资助20%的加速期资金支持。

4、启动外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外国专家工作站,给予成功建站单位15万元资助,每新增一名外国专家给予5万元资助。对于培养人才入选浙江省海外工程师引才计划、省百村引智示范项目、杭州市“115”引智计划等人才工程的企业,根据上级实到资助给予1:1.5的配套。

5、实施“萧商名家”培养计划每年组织一批符合萧山产业发展导向、有发展潜力企业的副总以上高管参加各类培训,加强产业数字化领域企业高管培育,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6、实施“萧山工匠”培养计划每年遴选一批“萧山工匠”“萧山区首席技师”,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三年3.6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学徒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给予企业资金补助。对区内企事业单位引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参赛选手的,给予2-10万元的引才奖励。

7、数字经济人才引育计划到2022年,新增数字经济领域市级以上领军人才40人以上,市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6个以上,数字经济创新创业人才1500人以上,“数字工匠”2000人以上。

8、生物经济人才引育计划到2022年,新增生物经济领域市级以上领军人才30人以上,市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5个以上,生物经济人才500人以上。

9、金融人才“133”计划到2022年,引育省级金融领军人才10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300名,金融青年人才3000名。

10、文化人才引育计划每年遴选40名文化人才参加专业化培训和进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支持。对来萧创业、开设工作室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及团队,经评定给予最高500万的项目扶持。对获得国家级专项奖荣誉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最高一次性10万元补助。

11、教育名师引育计划给予新引进和培养的人才最高200万元专项补助。每年遴选60名名师名校长开展国际化专业化业务培训和进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支持。对于新认定的省特级教师、省市级教坛新秀,按上级补助给予1:1配套资助。支持我区特级教师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建设,每年分别给予5万、3万元工作经费。

12、名医专家引育计划给予新引进和培养的人才最高200万元专项补助。每年遴选25名左右医院院长及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开展国际化专业化业务培训和进修,给予每人最高10万元支持。按上级规定配套落实好浙江省医坛新秀、杭市百名医坛新秀培养对象资助经费。

13、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每年培训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8000人次,确保实用人才库内人数达30000人以上。吸引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才从事现代农业,给予每人最高9万元生活补助。挖掘各类乡土人才,建立“乡土专家”库,每年评定10个左右乡村振兴“师傅带徒”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14、保障青年人才安居落户对新引育的“四青”及相应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来萧就业的全球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普通本科3万元,双一流本科4万,硕士6万元,博士8万元,符合条件的双一流本科、硕士、博士再分别给予三年内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进一步提升对青年博士、硕士研究生租房补助额度。力争到2022年,新引进集聚全球青年人才10万名,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2万名以上,博士研究生2000名以上,新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200家。

15、加强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毕业十年内的大学生在我区创办企业,可享受最高100万的创业发展扶持。积极引进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按上级实到补助给予落地项目1:2的配套扶持。

16、探索青年人才举荐制度经院士专家举荐具备申报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的青年人才,可提前给予各级资助预支。

17、深入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工程聚力引进优质高端教育科研资源,深化推进与国内“双一流”大学和长三角区域重点大学的战略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共建研究院、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成并正常运行的,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的15%补助,最高500万元。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共建研究院、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成并正常运行的,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的15%补助,最高500万元。

18、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我区企业、科研机构等在全球选点建设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支持国境外高校、科研组织、行业领军企业和创投机构来萧建立创新孵化器,每年给予孵化器创建主体最高500万元的补助,享受期限不超过五年。

19、加强高端人才载体建设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分别给予国家级、省级、五星级工作站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每进站一名博士,给予单位16万元科研和日常经费资助,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国(境)外博士后研究人员再增加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和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1:1配套资助。对出站留萧(来萧)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最高每人80万元安家补助。对已出站但还参与企业科研创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非留萧),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补助。选树“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优秀博士后管理人员”,给予入选者5万元资助。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对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按照市级标准给予1:1配套资助;被认定为优秀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加强对院士的慰问、走访和探望,对进站院士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的工作资助。

20、优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年度纳税3000万元(含)以上的符合萧山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根据纳税规模给予若干技术及管理的人才名额,可参照区F类人才标准给予相应政策保障。

21、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企业自主引才,降低企业用才成本。对于直接引进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连续三年的人才年薪40%—60%补助,最高60万元/年,其中柔性引进的最高30万元/年;对于自主培养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的企业,给予最高70万元/人资助。每年遴选一批与特聘专家合作较好、成果显著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对推荐人才入选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的企业,按市级标准给予1:2配套资助。加大中介引才补贴力度,每引进1名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的,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每引进后培养1名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的,给予最高70万元补助。

22、支持人才项目成果转化鼓励股权机构投资人才项目,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区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初创型企业,按其直接股权投资额的6%给予补贴,单个投资项目最高300万元。

23、落实人才联系服务机制实行区领导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每位区领导联系服务2名专家。以“最多跑一次”为引领,推进人才服务一站式代办、一窗式咨询、一件事改革。打造“线上人才之家”,推进人才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政策兑现速度。

24、完善人才安居生活保障体系加大人才安居补助力度,给予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最高12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4000元/月租房补贴、最高5000元/月生活津贴。加快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加大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力度,推进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建设,提升教育医疗国际化水平。

25、营造尊才爱才浓厚氛围选树萧山区“十佳爱才重才先进单位、十佳优秀科技人才”,给予每个入选单位15万元补助、每位入选人才5万元补助,增强人才的归属感、获得感。

裕阳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裕阳公众号,随时获取裕阳动态
相关新闻
  • @上城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开始啦!
    @上城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开始啦!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 2023-02-06 | 阅读(4586)
  • 萧山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报开始啦~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深入实施专利、品牌、标准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萧市监〔2021〕76号),现开展萧山区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萧山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报 | 2023-01-31 | 阅读(4911)
  • 【重要通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工作正式开展!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 隐形冠军企业申报 | 2022-11-30 | 阅读(4113)
  • 2022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开始啦!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202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2022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 2022-11-30 | 阅读(4152)
  • 2022年度“浙江制造精品”申报开始啦!
    根据《关于“浙江制造精品”认定推广和应用的实施意见》(浙经信技术〔2013〕57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8号),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制造精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浙江制造精品 浙江制造精品申报 | 2022-11-30 | 阅读(4076)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