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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8年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通知
来源:科技项目答疑解惑 2018-09-25 06:04:41 阅读(970)
摘要: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通知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领军型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领军型创新团队由2015年10月1日(含)以后我市从国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成,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应达到杭州市C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创新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与依托企业、杭州市高校院所及通过“三名工程”引进的大院名校、科研机构签订连续服务5年以上工作协议,每年6个月以上实际在岗工作。鼓励创新团队依托企业成建制引进人才团队。

3.团队负责人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4.团队研发项目处于该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前沿,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与研发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带领和推动本市相关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突破。科技成果产业化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5.团队依托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配套支持措施完善,为团队从事项目配足科研资金,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各类要素。

(二)领军型创业团队申报条件

1.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应达到杭州市C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团队创办企业已在杭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社会保险,成立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之前、2013年10月1日(含)之后。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团队负责人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4.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

5.团队成员应潜心创业,将主要精力放在创办企业上。

(三)领军型青年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条件

领军型青年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一般应达到杭州市C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且团队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领军型青年创新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与依托单位签订连续服务3年以上工作协议;领军型青年创业团队,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其他申报条件与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相同。

对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团队,在申报条件上可适当放宽,申报时需说明理由。

申报程序

领军型(青年)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均依托杭州市注册的企业进行申报。领军型(青年)创新团队由引进企业进行申报,领军型(青年)创业团队由团队创办企业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kj.hangzhou.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在线审核。企业所在区、县(市)及开发区等人才平台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会同所在地组织部门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在线提交市科委。市属企业引进培育的团队,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市科委。

3.材料递交。通过审核的申报团队在线打印申报书。申报书一式5份及附件资料一式2份,经单位签章和所在地科技部门签章后报送市科委项目受理办。

申报受理

1.申报受理时间:各企业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7日;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等人才平台审核推荐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受理部门: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不得同时申报领军型(青年)创新团队和领军型(青年)创业团队。团队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应认真阅读申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填写申报类别,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任意调整研究内容和项目目标。

2.区、县(市)及开发区等人才平台组织和科技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已获资助的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不得再次申报。

4.申报事宜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钱野 87060565 俞钧 87060929

项目受理:沈吉英 楼菁华 87025452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2018-2020)》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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