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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第43类商标,这家老字号的发展“晚”了十年
来源: 细软知识产权 2018-07-16 12:04:21 阅读(977)
摘要:老字号作为陪伴一代人成长的品牌,不仅有着美好的记忆,更具有无形的文化价值。不过,近年来老字号打官司争夺商标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

老字号作为陪伴一代人成长的品牌,不仅有着美好的记忆,更具有无形的文化价值。不过,近年来老字号打官司争夺商标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

话说在南京,有一种美食叫做“鸡鸣”汤包,已经在南京有了较为悠久的历史。“鸡鸣”汤包最早来源于一家名为鸡鸣酒家的饭店,后来酒家原址拆除后,其员工分别开了三家不同的鸡鸣汤包店。

“鸡鸣”商标

一个小疏忽,正牌货差点成了假冒货

话说2009年,其中一家鸡鸣汤包店的合伙人张家军申请注册“鸡鸣”商标,2010年12月成功拿到了商标。不过,当时注册的商标分类是30类,主要用于预包装食品,比如饺子、包子、春卷等食品商品。

但是,对应服务项目为餐厅、饭店等餐饮服务的第43类却没有注册,这也为后来的商标纠纷,以及开加盟连锁店埋下了隐患。

后来发现,43类的商标被苏州一家企业注册。

苏州这家企业注册“鸡鸣”商标也很早,2002年就申请了“鸡鸣”43类商标,形式为图片加文字,并在2013年商标到期时进行了续展,使用的门店是当地著名小吃——鸡鸣八宝粥。

不过,在2015年苏州这家企业进行了商标转让,将“鸡鸣”43类商标转让给南京某餐饮公司。

“鸡鸣”43类商标转让

为了拿回“鸡鸣”的第43类商标,鸡鸣汤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撤三。商评委根据相关证据,作出了“鸡鸣”43类商标无效的判决。

后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为,南京某餐饮公司以及苏州企业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2011年9月30日~2014年9月29日三年内,企业有在“餐厅、餐馆、茶馆”等服务内容上进行了“鸡鸣”商标的商业使用。一审败诉,南京某餐饮公司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南京某餐饮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鸡鸣商标的纠纷落下帷幕。

简单?商标注册考验的是全局观

最近,经查询发现,南京“鸡鸣汤包”重新申请注册了“鸡鸣”43类商标,已经通过审核,成功进行了注册。从2009年开始注册商标,到现在43类商标完成注册,已经过去了将近10年的时间。

可见,商标注册不得不谨慎为妙。当年自己埋下的坑,还需要自己来填。

鸡鸣”43类商标

鸡鸣商标涉及30类和43类商标,30类属于商品商标,43类是服务商标。商标类别的选择,决定了商标权的范围。大多数情况下,商标注册需要对关联的服务和内容进行多类别的保护。而且,我国的商标法规定三年未使用撤销商标,其目的在于促使注册人使用商标,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浪费。

建议,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应当立足高远,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把商标有可能涉及到的类别都进行保护,全面有效保证自己的利益。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和不在乎,埋下未来的安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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