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街道、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研制的发明专利产品产业化,提高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自觉性,加速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的市场导向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拱政〔2014〕3号)和《拱墅区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拱科〔2015〕9号)的精神,决定开始开展拱墅区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拱墅区注册及纳税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拱墅区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
☛1、企业必须已被认定为区级以上专利试点(示范)企业;
☛2、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专利工作贯穿于技术开发、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
☛3、企业申请产业化奖励的发明专利必须为企业自主研发的、近三年内授权的、专利权有效且未对外许可、无权属纠纷的;
☛4、企业发明专利需已实现产业化,且该项发明专利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财务需单独核算。企业每项发明专利产业化只奖励一次;
☛5、企业未发生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申报材料】
☛ 1、拱墅区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奖励申请表;
☛ 2、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实施情况总结。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专利制度建设情况、产品的专利情况和发明专利在产品中所起的作用、发明专利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分析、本年度企业发明专利的销售、纳税情况以及三年内预计的产量和经济效益。
☛ 3、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授权以来的年费缴纳发票复印件;
☛ 4、企业申请产业化资助的发明专利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及利税专项审计报告,企业2016年及2017年10月财务报表;
☛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6、区级以上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证书复印件或认定文件;
☛ 7、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跟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络申报
登陆拱墅区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101.37.116.46)提交申请所需的所有材料。首次申请需先注册并完善企业信息。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街道审核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
☛2、纸质申报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所在街道或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盖章后,报送拱墅区科技局发展科(拱墅区台州路1号,1516办公室)。纸质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6日。
拱墅区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