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资讯详情页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项目申报 2017-11-25 12:00:00 阅读(973)
摘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情介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12号),推进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务实推动大数据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我部将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重点领域应用、产业支撑服务、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四个方面,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组织推荐。2018年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类领域10个方向,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2个。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5个;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中央企业集团推荐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三、报送方式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以邮件或机要交换形式报送我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报送材料包括《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以及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出具的推荐意见函。

四、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向前 朱振

邮箱:gxbrjc@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邮编:100846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上一篇:
下一篇:
裕阳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裕阳公众号,随时获取裕阳动态
相关新闻
  • @上城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开始啦!
    @上城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开始啦!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 2023-02-06 | 阅读(4585)
  • 萧山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报开始啦~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深入实施专利、品牌、标准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萧市监〔2021〕76号),现开展萧山区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萧山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报 | 2023-01-31 | 阅读(4908)
  • 【重要通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工作正式开展!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 隐形冠军企业申报 | 2022-11-30 | 阅读(4111)
  • 2022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开始啦!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202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2022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 2022-11-30 | 阅读(4151)
  • 2022年度“浙江制造精品”申报开始啦!
    根据《关于“浙江制造精品”认定推广和应用的实施意见》(浙经信技术〔2013〕57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8号),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制造精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浙江制造精品 浙江制造精品申报 | 2022-11-30 | 阅读(4072)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