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资讯详情页
IP行业的这些变化你注意到了吗!
来源:知识产权 2017-10-11 12:00:00 阅读(972)
摘要:对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专利制度、欧盟商标制度改革、商业秘密成为知识产权客体、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最新指南这些IP行业的变化总结。

国庆中秋八天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请问大家今天的工作目标是什么?当然是收心啊:接受“不能再继续吃吃喝喝睡睡”的事实,找回“我的人生意义就是工作赚钱”的状态。为了帮助大家渡过这个转化阶段,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放了一个假,知识产权行业发生了哪些变化,以此来醒醒神。

以下内容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相关专利制度、欧盟商标制度改革、商业秘密成为知识产权客体、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最新指南等。

【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相关专利制度】

为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满足公众临床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和知识产权直接相关的条例包括:

1、建立专利强制许可药品优先审评审批制度。

在公共健康受到重大威胁情况下,对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药品注册申请,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公共健康受到重大威胁的情形和启动强制许可的程序,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2、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

为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降低仿制药专利侵权风险,鼓励仿制药发展,探索建立药品审评审批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注册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时,应说明涉及的相关专利及其权属状态,并在规定期限内告知相关药品专利权人。专利权存在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期间不停止药品技术审评。对通过技术审评的药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作出是否批准上市的决定;超过一定期限未取得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批准上市。

3、开展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试点。

选择部分新药开展试点,对因临床试验和审评审批延误上市的时间,给予适当专利期限补偿。

【欧盟商标制度发生重大变化】

1、废除“图形表示”要求

商标申请不再必须以图示方式呈现,意味着申请注册非可视性商标变得更加容易。这一改促使欧盟商标更加符合欧盟知识产权局的“所见即所得”制度。

2、在欧盟层面引入证明商标

欧盟知识产权局引入“欧盟证明标记”,在多个欧盟成员国运行的机构能够在线申请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证明商标。需要注意的是,欧盟证明商标不能用于区分产品或服务的地理原产地,供应带有证明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企业所有人不持有该商标。

3、程序变更

若干程序性变化生效,其中值得注意的变化包括:(1)优先权,优先权请求必须与相关的欧盟商标申请一同提交;(2)将获得的显著性作为次要主张,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将获得的显著性作为一个次要或者替代主张;(3)在线证明,异议者或者撤销商标申请者可以通过参考欧盟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在线信息来源来提供与在先注册的权利有关的证据。

【商业秘密成为知识产权客体】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生效,其中第123条第2款第(5)项将“商业秘密”纳入知识产权客体予以保护。从此以后,商业秘密,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将名正言顺地受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保护。相应地,商业秘密权的概念也得到了强化和更新。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最新指南】

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最新修订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施行。新版《指南》明确了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业务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同时在一些相关法律概念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如今我们已经过完了2017年所有的法定节假日,距离下一个假期,也就是2018年元旦,还有84天。就让我们化悲痛为力量,仔细读懂以上新变化, 努力工作,为84天后的假期攒钱吧!

上一篇:
下一篇:
裕阳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裕阳公众号,随时获取裕阳动态
相关新闻
  • @上城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开始啦!
    @上城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开始啦!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 2023-02-06 | 阅读(4585)
  • 萧山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报开始啦~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关于深入实施专利、品牌、标准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萧市监〔2021〕76号),现开展萧山区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萧山区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报 | 2023-01-31 | 阅读(4910)
  • 【重要通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工作正式开展!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 隐形冠军企业申报 | 2022-11-30 | 阅读(4112)
  • 2022年度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开始啦!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202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2022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 2022-11-30 | 阅读(4151)
  • 2022年度“浙江制造精品”申报开始啦!
    根据《关于“浙江制造精品”认定推广和应用的实施意见》(浙经信技术〔2013〕57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8号),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制造精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浙江制造精品 浙江制造精品申报 | 2022-11-30 | 阅读(4075)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