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关于调查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平台、场: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萧政办发〔2017〕5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掌握我区智能制造项目的情况,拟开展智能制造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智能制造项目围绕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条件:
(一)项目单位应在萧山区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二)项目必须在萧山区内组织实施,符合萧山区鼓励类产业导向目录,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或核准)。
(三)项目须为2017年已开工在建项目或2017年11月前开工项目。
(四)项目应具有转型升级导向示范作用明显、对所处行业带动效应强、目标产品具备技术先进、经济效益显著等特征。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指南和项目申报书内容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将电子版于2017年8月30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局工业投资科。
【萧山区】杭州市萧山区2017年下半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5213”计划项目征集公告
根据《关于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萧委〔2015〕8号)精神,为推进“5213”计划的实施,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创业领军人才,打造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高地,杭州市萧山区特向全球征集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5213”计划将重点引进和集聚一批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外知名企业、金融和传媒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申报人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2年以上;或者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1年以上;或者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2年以上;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始人,且股权不低于30%(其中货币出资不低于15%),或本人以货币出资形式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每年在萧山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
特别优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由人才(团队)提出申请,报萧山区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可破格申报。
二、扶持和奖励政策
1、“5213”计划项目申报人为国际上行业领军人才,团队阵容强大,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特别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政策,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
2、其他“5213”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可确定为重点类、优秀类和一般类项目,给予相应扶持。
⑴重点类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给予两年内最高1000万元银行贷款的贴息;给予企业连续三年10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实际房租单价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单价补贴。
⑵优秀类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给予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贴息;给予企业连续三年5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实际房租单价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单价补贴。
⑶一般类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给予两年内最高200万元银行贷款的贴息;给予企业连续三年2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实际房租单价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单价补贴。
3、奖励政策
⑴通过我区自主申报,入选国家、浙江省“千人计划”的留学人员,一次性给予100万元配套奖励;入选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人选的留学人员,一次性给予80万元配套奖励。
⑵给予获得“萧山区海外领军型人才”的留学人员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三、引进项目产业类型
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的七大新兴产业,重点突出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新能源、健康等四大领域。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将申报表及其他材料的扫描件(详见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loulingna@163.com:
1、《杭州市萧山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5213”计划创业项目申报表》;
2、海外学习证明: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
3、身份证或护照;
4、国内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其他。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的证明材料;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与所申报项目有关的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以及资质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列入国家各类计划文件或证明材料;其他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及证件扫描件等统一发送至邮箱loulingna@163.com。本次申报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8月31日17时,逾期将列入下一次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富阳区】关于征集2017年度富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鼓励我区各类主体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活动,集中科技优势资源,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富阳区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富科[2015]5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7年度富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工业科技计划项目;
(二)产学研合作科技计划项目。
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另行征集,不列入本次征集范围。
二、项目类型
工业和产学研合作科技计划项目采用事后补助形式。
事后补助项目是指承担单位利用其自有资金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达到一定技术水平,并已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且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经费投入的科技项目。
三、支持对象和重点
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区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并共同申报科技项目。申报条件、支持重点以及申报材料等。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纸质装订件,不得活页式)报送方式。
(一)书面材料由所在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报送区科技局十份,区财政局(企业科)一份。项目一旦受理,其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得更改。
书面材料内容包括:
1、项目申请表;
2、产学研合作科技计划项目提供可行性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工业科技计划项目提供项目总结报告;
3、附件材料。
4、其他材料,包括企业2012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助)资金统计表、2017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资助)项目清单、项目申报承诺书等。
(二)有关要求
1、同一申报单位承担的富阳区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一项。
2、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的富阳区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一项。
3、上年度及以前立项的富阳区科技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的,不得再申报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4、企业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纳税、安全生产等方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及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列入省、市、区科技部门科技信用不良记录的,不得申报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
5、同一项目获得过区财政资助的,不得再申报。
五、项目受理
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1日止。
六、项目立项和管理
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初审、专家评价、项目复审、行政审定、媒体公示等程序确定立项名单。项目立项后,按项目研发投入、创新程度等予以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