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办),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浙知发管〔2017〕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大气监测产品专利导航”等14个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予以立项,实施期限1年。 各承担单位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和省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的要求,加强条件保障,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请各承担单位登录“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项目合同书,填报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
项目合同通过审核后,请各承担单位打印含水印的项目合同书(一式六份)并签章后邮寄至专利管理处。
联系人:沈方英
电话:0571-87054065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