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上年度营收≥1000万元; 2. 企业需要有发明专利或者二类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软禁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3. 企业研发费用≥100万元,并且占营业额比重≥3%。 4. 企业需要成立2年以上。 5. 企业满足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自评达到60分以上。(评分表可咨询华夏泰科为您免费发送)或者满足以下条件中一项: a.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b.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c.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d.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