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软科学研究活动,发挥软科学研究项目服务创新战略决策作用,根据《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我局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新决策部署和需要,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确定了20个选题。申请单位从中选择课题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较好软科学研究工作基础,具有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申请单位一致。
(三)项目负责人仅限申请承担一个软科学研究项目,且同时承担在研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四)项目申请单位与项目申请人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五)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安排项目支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时间
3月25日开放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1日17:30。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实施注意事项
软科学项目执行期不超过6个月。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额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研究活动,完成约定目标。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无故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终止项目实施,按验收不通过处理。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纳入科研诚信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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