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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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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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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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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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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雏鹰计划
科技型中小企业
其他项目
申报企业应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并且满1年以上
核心技术 >70分(满分100分)
高新技术收入占总收入 >60%
科技研发人员人数 >10%
研发费用:5000万以下>5%;5000万-2亿>4%;2亿以上 >3%
成立满一年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 占企业在册职工总数的>10%以上
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 的50%以上
近一年内无环境污染事故、无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年研究开发的经费占本企业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
至少拥有一个自主知识产权 ,发明/实用新型/软著
有比较规范的生产、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注册时间在2013年06月1日以后(生物医药企业可放宽2年)的杭州市企业
企业产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知识产权清晰,在技术创新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上特色明显;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性,生 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企业实收资本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特殊产业可适当放宽)
企业设有研发部门,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研发经费账目明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 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必须登记省企业运营2年以上,运营良好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知产明晰
产品开发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人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总人数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