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效能, 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体系,查处各类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杭市管〔2021〕134 号),决定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保护名录申报范围
注册地在我市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纳入全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1.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驰名商标;
2. 享有较高知晓程度的国内、外商标;
3. 属于“品字标”企业、老字号企业等具有较高知名度企业的商标,或者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扶持商标、培育商标;
4. 五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被侵权二次以上,需要加强重点保护的商标;
5. 其他确需加强保护的商标。
此次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坚持按照确需加强保护的原则,注重社会效益,严控规模数量,逐年分批推进。此次申报以驰名商标为主,商标权利人自主申报,择优录取,要求商标权利人近三年信用状况应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维权工作。
请各企业于 7 月 25 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619066285@qq.com”,标题为“企业名称-重点商标保护材料”;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为:钱塘区江东大道3899号813室。
03.申报材料
1.填写《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表(2022 版)》和《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申报汇总表》;
2.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其中商标类别最多 3 个(每家企业申报 1件商标作为重点商标);
3. 注册商标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容易被侵权假冒、确需加强保护等符合申报范围的证明材料;
4. 其他相关材料(所获相关荣誉、奖项等)。
要求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且电子版一份(含公章的材料扫描为 PDF 格式,或使用电子印章)。
1. 商标专用权人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
2. 申报材料需要补正的,商标专用权人于7月28日前予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纳入保护名录。
1. 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提交的纸质材料均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企业公章;
2. 推荐的重点商标实际使用图片须清晰可见注册商标图样(图片需 JPG 格式,200K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