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商务楼宇注意啦!如果您在西湖区范围内注册经营且在我区纳税,并通过备案审核的规模以上商务楼宇。规模以上商务楼宇指:总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商务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务商业楼、城市综合体、科研楼(含科技孵化器)等,以及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纯商务楼宇。请认真阅读下文,因为你有可能要拿奖了!
为进一步提升西湖区楼宇(总部)经济发展水平,切实加强西湖区经济发展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西湖区楼宇(总部)经济政策扶持意见(试行)》正式出台。
【适用范围】
在西湖区范围内注册经营且在我区纳税,并通过备案审核通过的规模以上商务楼宇(不包括企业总部大楼)。
【适用对象】
上述商务楼宇的产权单位(或受产权单位委托的管理公司),对非单一业主产权单位,由属地镇街进行奖励划拨。
【基本条件一】
●建筑面积在1万~3万
●与所在镇街签订合作招商协议
●实施特色产业和重点企业招商,完成楼宇属地率和产出率。
奖励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基本条件二】
●新投入建筑面积3万方以上
●“入驻率”90%以上,属地率95%以上
●积极协助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
奖励标准:单幢商务楼宇达到区一般性公共预算收入(剔除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投资等一次性收入以及特殊贡献财政扶持政策享受企业收入)
收入1亿:奖励100万
收入5000万:奖励50万
收入3000万:奖励30万
【基本条件三】
●建筑面积在3万方以上
●属地率环比上年提高5%以上
奖励标准:单幢商务楼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剔除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投资等一次性收入以及特殊贡献财政扶持政策享受企业收入)
收入1亿:奖励30万
收入5000万:奖励20万
收入3000万:奖励10万
【基本条件四】
●财务独立核算且在西湖区纳税
●楼宇税收5000万元以上
●属地率达到90%以上
●改造后楼宇税收增幅超过10%
奖励标准:按工程审计决算资金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基本条件五】
●加快推进楼宇信息化管理水平
●配合全区楼宇经济管理信息采集
奖励标准:每年给予一定劳务补助
【申请流程】
补助奖励每年兑现一次,由各备案商务楼宇业主、物业经营管理企业准备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向属地镇街提出申请,经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楼宇办)联合审核后,形成初步奖励草案报区政府审批执行。
以上具体参照《西湖区楼宇(总部)经济政策扶持意见(试行)》(西发改[2017]44号)